鍾樹根先生
中國金融租賃集團獨立非執行董事
鍾樹根先生,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獲委任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彼亦為本公司審核委員會之成員。鍾先生於文化發展、電腦操作及民政事務有豐富經驗。彼現為香港藝術中心監督團及香港小交響樂團監察委員會之成員及香港話劇團有限公司、香港公共藝術有限公司及香港藝術發展局之董事。自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七年,鍾先生曾擔任香港話劇團有限公司理事會副主席。在此之前,彼自一九八二年至一九九九年間曾分別任職香港中文大學及地下鐵路公司之電腦操作員及電腦協調員及 Hong Kong Security Limited 及香港賽馬會之電腦監督員。鍾先生自一九九七年起為香港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之成員。彼現擔任東區區議會之副主席及民選議員及曾經為市政局之民選議員、酒牌局成員、演藝團體小組之主席及圖書館委員會之副主席。另外,鍾先生亦從事於諮詢及法定顧問機構。彼乃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漁農業諮詢委員會及工程、開發與維護「能力標準說明」編撰專責小組之成員。鍾先生亦為香港電腦學會及亙聯網專業協會有限公司之正式成員。彼持有格拉斯哥卡多尼亞大學之科理( 電子商務) 碩士學位及現為威爾士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候選人。鍾先生分別於一九九九年獲頒授榮譽勳章及於二零零三年獲委任為太平紳士。彼於過去三年並無於其他上市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
鍾先生並無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而鍾先生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之任命則由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起,為期兩年。彼需按照細則最少每三年輪席退任一次。鍾先生享有一項董事袍金每年 120,000 港元,乃參考薪酬委員會之推薦建議及目前市場情況而釐定。
鍾先生與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關連,並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所指之本公司股份中擁有任何權益。 |